岁运总论:行凶运的具体表现
什么凶运?命局所忌,岁运遇之为凶。

根据命局的喜忌,大运干支能助我原局喜用神,为我所用者,则为喜;而大运干支,损我原局格局,不能为我所用,反破我喜用神者,则为忌。
《子平真诠》说,命中所忌之神,大运倒逆而为之者,即为忌,行运关键在于命中用神或喜神,宜大运助其生旺,但如果逆而行之,反而克之抑之,即为逆运。
1正官无印,而运行伤
四柱命局以正官为用,命局不见印绶透出,则喜行财运为喜,成财生官格,为大富大贵之命。但是,如果原局无印绶,大运不见财星而反见食伤,或合我官星,或克我官星,皆为能破我用神,则不能为吉,此食伤大运则为格局所忌者,即凶运。
如果四柱原有印绶,则能反克大运之食神、伤官,以护卫官星用神,食伤也不足为害,但是,此时行伤食运也不能称为佳运,只是也算不上凶运而已。
比如一命例:
戊、乙、戊、乙
午、卯、戌、卯
命例分析:戊土生于卯月,天干透出乙木,木土两行成象。然而,年支午火为印,卯戌合化为火,也能去生戊土,以官星为用。但是,身强官弱,需要以财生官,所以,大运行财地为喜。但是,若大运行至庚申、辛酉等伤官食神之地,克破乙卯等用神,祸患不免。原局有地支有印绶,只是不透出天干,如果透出天干回克庚辛之金,则祸患可免,或者减轻其祸。
2财不透食者,而运行杀
八字命局身旺,以财星为用神,行七杀大运,财星生七杀,而格局却没有食神,或者有食神却藏于地支,而天干不透,则七杀无制。
如果食神藏支不透,则食神生财而不制杀,财党七杀以攻身,此两者皆为格局之大忌,则为破格。但是,如果虽然运行七杀,而原局见食伤透出,则可以回克七杀生财以护身,七杀有食伤则不能伤身。
比如一命例:
辛、庚、丙、甲
卯、申、辰、午
命例评析:月令庚申,为日主丙火之财,日主有甲卯相生,午火助,足以任财,食神辰中戊土藏而不透,丙火以庚金财星为用。但是,若逢壬子大运,有庚金财星党杀,原局无戊土食神制杀,壬水七杀旺而无制,其凶自然不可言。
浅叔评析:本命例本质上还是身弱,天干甲木印星透出为命局用神,可是天干庚辛财星破印,倘若行官杀运,反而可以化财生印,但是毕竟身弱,官杀运不宜多,一个为宜,行壬子运,地支申子辰三合官杀局,子午冲,实际上是申子辰合冲午火,自然凶不可言。
或如又另外一命例:
辛、庚、丙、戊
卯、申、寅、戌
命例评析:本命例仍为庚金财星为用,但是,如果运行壬子,壬水有戊土回克,则杀不能伤身,则为有救,虽然运交劣运,亦无妨碍。
3印绶用官,而运合官
八字原局月令为日元印绶,官为喜神,用官以生印,再用印绶以扶身,为官印两全之造,为上等格局。但是,如若大运见有合官者,为破我喜神,则为忌运。
比如甲木生于子月,天干透出辛金官星为用,而行运见丙火,丙与辛合,去我官星,坏我用神,为破格。又如丙火日主,生于卯月,卯为丙火正印,又天干透出癸水为用,而运行戊土,戊与癸合,合去官星,也为破格。
此两者,皆为格局之忌,然而,如果原局有救应,亦不为忌,如甲木用子印辛官者,原局如能透出壬癸之水制丙,则丙不能与辛作合,虽然不能说是佳运,但亦不为破格;又如丙火用卯用癸,如果原局有甲木,则可以克破戊土,戊土不能与癸水作合,也不为忌。
以上是徐乐吾在《子平真诠》中给出的两个例子,但是,我们回头看却又大有困惑:甲木子月,想用官印相生,必然身弱,可是行运遇到丙火,丙辛合化为比劫不也是美事吗?以及丙火卯月,戊癸合化也是比劫助身的,也应该是好运啊。
除非命局身旺,以官星为用神,此时行运遇到伤食来合官星,进而化为比劫,喜神化忌神,肯定是凶运无疑。
4食神带杀,而运行财
食神带杀格局,即所谓月令食神,而天干带七杀,食神制杀的情况。此种格局的关键是食神制杀,然而,如果大运行财地,则食神生财而不制杀,财又生杀,则格局因行财运而破,为行运之忌。
比如甲木生己月,干透丙火,又见庚金透干,为甲木七杀,有丙火食神,能制庚金七杀,如若甲木身旺,则为食神制杀格,为格局之成。
但是,如果大运行戊己土运,辰戌丑未之财乡,则丙火生财,食神贪生忘克,不能制庚,而财星转而生杀,杀无制反生,此则为大运之忌。
5七杀为食制,而运逢枭印
月令七杀,有食神制杀为用,但是,大运却行枭印夺食之地,枭印能夺食,食神被枭神克破,不能制杀,此则为大运之忌。
比如甲木生于申月,干透庚金,为甲木之杀,而四柱天干又透丙火,为甲木食神,我们假设甲木与庚金两停,见有丙火,为杀逢食制,可为上等格局,甚至于可能是位高权显之命造。但是,如若大运行财之旺乡,财星化食生杀,坏我喜神,伤我用神,杀无食制,必伤其主,反为极贫无寿之造,此为大运之忌。
故此,《经》有云:“原有制伏,杀出为福,原无制伏,杀出为祸”。
6伤官佩印,而运行财
月令伤官,盗泄日主元神,日元自然衰弱,四柱若无重根者,必要印绶生扶,此即所谓伤官佩印者,所以,印绶即为全局的中心枢纽,破印就必然破格。然而,如果大运行财地,则财可伤印,印绶被财星克破,即为破除命局所用,为大运之忌。
比如甲木生于午月,午中丁火为甲木伤官,天干又透出丁火,伤官得月令之气势,必然旺盛。日支子水,天干透癸,癸为甲木嫡母,生甲有力,财星佩印格即成。但是,如果大运行戊己土财运,则戊土合癸,或己土克破癸水,皆为损用破局。
7阳刃用杀,而运逢食
月令见阳刃,必然身旺,见刃者,最宜用七杀制刃,即《经》所云:“杀无刃不显,逢杀看刃是也”,此为大格,是为官清要,操掌大权之命。但若大运见食神,则食神可以制杀,杀逢食制,则杀不能制刃,格局被破坏。
七杀有宜制不宜制之别,身强杀旺者,杀宜食制;而阳刃用杀者,则杀不宜再制,此为用杀宜制不宜的本质区别,凡阳刃用杀者,运逢食神制杀,则为破格。
再简单一点说:阳刃格用杀,则杀不宜制,七杀格则要用食神来制,不宜过旺。
比如甲木生于卯月,日主太旺,必要用庚金七杀来制,但是,若大运见丙火,去其庚金七杀,日主旺而无制,物极必反,则阳刃太旺而伤身,必出祸患。
但是,如果是身杀两停者,必要用食神以制杀,运行枭地,则枭夺食以护杀,同为破格。
8建禄用官,而运逢伤
与阳刃用杀同论,阳刃用杀,建禄用官,同以日元太旺,取官杀裁制禄刃为用。
《独步》有云:“月令建禄,多无祖屋;一见财官,自然成福。”又云:“建禄生提月,财官喜透天,不宜身再旺,惟喜茂财元。”
凡月令逢建禄者,最喜财官并见,如甲木得寅月,以辛金为官,辛临寅为官居休囚之地;同理,乙禄居卯,以庚金为官星,庚逢卯月,亦为休囚,所以,用官者,必要官星有助,方可为贵。
但是,若建禄用官,而运行伤官之地,伤官伤去其官星,而建禄无制,必犯水满则溢,木坚则折之病。
总之,取运与看命,其中喜忌、道理是一样的,区别在于命局中的干支配置是固定不变的,而大运是十年一变,是一个变化的因素。
总的原则,就如徐乐吾所说:就是以日元为主,凡合我之需要者,为用神;能助我之需要者,为喜神,行运要助我喜用者,为吉运;逆我喜用者,为劣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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